什么是刑事赔偿?其主体有哪些?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依法应负的一种赔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
(一)错误拘留前述《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项的规定。(二)错误逮捕1.被逮捕的人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但依法不足以判处徒刑,国家不负赔偿责任。2.公安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未经检察机关批准自行逮捕。对于
刑事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在1995.09.08由司法部颁布。颁布单位:司法部文 号:--颁布时间:1995年9月8日实施时间:1995年9月8日时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