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属于赠与行为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在我国已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以中国先秦时期社会风俗为基础建立了婚姻“六礼”制度,即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完成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彩礼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该地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婚前给付一般与缔结婚姻有关。(2)从给
会泽县的王先生与沈-女士经过4年多的恋爱,不料结婚登记不到两个月便发生了矛盾,沈-女士为此离家外出并提出离婚,窝火的丈夫称妻子可以不要彩礼必须返还。6月11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这起颇有争议
审判实践中,基层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举行结婚仪式同居后又发生纠纷要求返还“彩礼”的占相当高的比例,如本院今年1-11月份审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86件,以判决方式结案的23件中,涉及到男女双方已举行结
彩礼一定得全数退还吗不一定。减少彩礼返还数额的情形是什么(一)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
只订婚没结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
背景:丈夫黄某向长乐市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其与妻子的感情已破裂,请求法院判两人离婚。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同时还判决妻子陈某应返还黄某彩礼3万元人民币。陈某对这一判决不服,上诉至福州市中院。上诉人陈某说
案情简介:原告黄某与被告吴某经人介绍,认识不到一个月即订婚,而后匆忙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几天,原告就因与被告吵架回娘家常住,两人一直分居,原告于分居一年半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告称因原告索要
本文介绍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案例解析返还彩
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礼与婚前赠与混淆起来,但是两者之间有这很大的却别。彩礼与赠与区别彩礼又称财礼、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