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起诉离婚但一方不想离怎么办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何有证据证明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
法律保护不了爱情,但是可以维护婚姻。那么,夫妻在离婚时是不是只要对方存在过错,就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呢?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夫妻离婚可以协商以房产抵充抚养费,但是法院判决的不会这样处理,还是应依法分割房产,孩子的抚养费依法支付!一般来说,孩子抚养费按月支付,如果一方要求用应得的房产价款直接抵扣抚养费
网友咨询2009年6月,我和前夫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我们写明将双方婚后购买的住房赠与给儿子,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离婚后,前夫带着儿子住在该房屋中,我则搬到了单位的宿舍。现在,
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分几步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离婚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
孔女士:我和丈夫是在2006年领取的结婚证,2008年买的房子,当时我们是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我和丈夫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请问万一离婚的话房屋该怎么分割,孩子已经三岁了,该由谁抚养呢?答:你们的房屋属于夫
可以协商确定收费额,同时根据当事人的纠纷难易程序与承受能力综合考虑。一般的诉讼文书的起草不涉及证据搜集等,是500?1000元,当然也可相对低一些的。可以在周围请个法律明白人代书或到乡镇司法所请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