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无力清偿前提是怎样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合同法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一、债务人陷于履行迟延如果债务人已经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又不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且自身客观上又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则此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就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必须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且此种债权尚未被处分,如次债务人已将所欠的债务清偿,则就不存在代位权。比如:赌博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代位权债务人的责任是怎样的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照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
恒洋公司诉称,子能公司有1000余万元的到期债务没有归还。在追款过程中,发现徐先生与子能公司也存在借款关系,徐先生尚有130余万元借款未向子能公司归还。对此情况,徐先生已在本公司与子能公司的执行案件中
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是怎样的第一、从经济学的角度说,有一个先来后到,鼓励勤勉”的问题,社会并不鼓励不劳而获和搭便车的行为。这一点和法律对权利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权利尤其是债权是需要行使的,不行使往
一、侵权赔偿能否行使代位权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被害人的亲属可以代被侵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 【侵权责任请
什么是保险代位权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代位权的目的:保险代位权的目的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贯彻所有保险的核心之填补损害
什么是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保证之外的其他担保都是物的担保,它们都是以债务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财产作为责任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
代位权民事起诉状原告:(债权人身份信息)地址:被告:(次债务人身份信息)地址:第三人:(债务人身份信息)现住址:案由:借款合同纠纷代位权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履行代位清偿义务,向原告